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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要账公司:不动产抵押生效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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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不动产抵押生效条件有哪些

不动产抵押生效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在不动产抵押领域中,其法律效力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执行者是否确实进行了抵押登记。以正在兴建中的建筑物为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通过严格的确权登记手续,才能够确立并维护抵押权。

此外,对于同一项资产同时被两位及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情况,当对该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以偿还债务时,其收益应依照以下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配:

首先,如果抵押权已经经过法定程序进行过登记,那么就将其支付顺序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依次排列;

其次,如果抵押权已经经过事先登记,则其抵押收益将优先于尚未登记的抵押权;

最后,如若抵押权未能进行过登记,那其所对应的收益将依据各债权人之间的债权比例来进行分配。

然而,所有的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那些可以进行登记的其他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二、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如下:首先,抵押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明确抵押事项等。然后,由抵押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等。若材料符合要求,就会进行实地查看,核实不动产的实际状况等。经审核无误后,登记机构将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登记,颁发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此证明是抵押权的法定公示方式,可对抗第三人,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需以下步骤:首先,准备好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然后,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若材料符合要求,登记机构将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抵押物的状况等。经审核通过后,登记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颁发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此证明是抵押权设立的法定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

不动产抵押生效需满足条件:抵押登记是必须的,如正在兴建的建筑物需经过确权登记手续确立抵押权。对于同一抵押财产有两位及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情况,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法定顺序清偿:已登记按登记先后,已登记优先于未登记,未登记按债权比例分配。这些规定也适用于其他可登记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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